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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

    www.ganluo.gov.cn  201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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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452908407-B-003000

    行政权力名称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

    实施主体

    甘洛县档案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3部门规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四条: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

    处罚种类

    1.警告2.记过 3.记大过4.降级 5.撤职

    自由裁量标准

    部门规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三条: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档案局或games28365365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档案局或games28365365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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