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服务 > 办事指南 > 部门服务 > 县司法局

    公证员执业初审

    www.ganluo.gov.cn  2015-01-09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本稿    复制网址

    行政权力编码

    00911026-5-Z-004000

    行政权力名称

    公证员执业初审

    实施主体

    甘洛县司法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主席令第39号,20058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02

    (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审查意见,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人民政府或四川省司法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司法局或者games28365365投诉。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网站申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甘洛公众信息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games28365365 承办:games28365365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34350003 技术支持:成都市宝树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08104071号

川公网安备 51343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