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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行政处罚

    www.ganluo.gov.cn  2014-07-10  来源:甘洛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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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009110919-B-155000

    行政权力名称

    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

    实施主体

    甘洛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行政权力依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2、《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罚款、撤销认定

    自由裁量标准

    责令改正,处三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受理条件

    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巡查发现

    办理部门

    甘洛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建设监察执法大队

    办理地点

    甘洛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建设监察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

    0834-7812648

    监督电话

    0834-7812648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或games28365365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或games28365365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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