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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占用、占用征用林地审批

    www.ganluo.gov.cn  2014-07-14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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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00911039-6-A--009000

    行政权力名称

    临时占用、占用征用林地审批

    实施主体

    甘洛县林业局

    行政权力依据

    一、《森林法实施条例》

    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字[2002]73

    收费标准

    以地类分类定

    受理条件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批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能立项,取得办理征占用林地资格的法人、自然人。

    办理部门

    甘洛林业局行政许可股

    办理地点

    games28365365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3881464382

    服务表格

    (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可在政府网站下载)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州林业局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州林业局县人民政府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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