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服务 > 办事指南 > 部门服务 > 县安监局

    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www.ganluo.gov.cn  2014-07-14  来源:安监局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本稿    复制网址

    行政权力编码

    76507584-8-B-162000

    行政权力名称

    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实施主体

    1.四川省甘洛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2.行政法规:

    3.国务院决定:

    4.地方性法规:

    5. 规章:《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

    处罚种类

    1. 责令限期改正2.警告3.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选填)

     

    办理地点(选填)

     

    联系电话(选填)

     

    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监督电话(选填)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games28365365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games28365365投诉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网站申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甘洛公众信息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games28365365 承办:games28365365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34350003 技术支持:成都市宝树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08104071号

川公网安备 51343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