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服务 > 办事指南 > 部门服务 > 县交通局

    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www.ganluo.gov.cn  2014-07-14  来源:甘洛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本稿    复制网址

    行政权力编码

    452908503-B-059000

    行政权力名称

    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实施主体

    甘洛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授权)

    行政权力依据

    规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处罚种类

    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受理条件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办理部门

    甘洛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办理地点

    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北街239

    联系电话

    08347812097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交通运输局games28365365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交通运输局games28365365投诉。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网站申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甘洛公众信息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games28365365 承办:games28365365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34350003 技术支持:成都市宝树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08104071号

川公网安备 51343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