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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水许可

    www.ganluo.gov.cn  2017-07-27  来源:甘洛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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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009110409-A-001001

    行政权力名称

    取水许可

    实施主体

    甘洛县水务局

    行政权力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2.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3.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除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4.规章《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收费依据

    1、收费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文件(计价费[1997]2500号)。2、收费标准:取水审批不收费。工程竣工后应按取水用途缴纳水资源费。

    收费标准

    地表水:工业取水0.075/m3、生活取水0.05/m3、其它取水0.08/m3、水力发电取水0.0025-0.005/m3;地下水:工业取水0.15/m3、生活取水0.13/m3、其它取水0.18/m3、水力发电取水0.0025-0.005/m3

    受理条件(选填)

    1、申请书;2、由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3、与第三方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办理部门(选填)

    甘洛县水务局

    办理地点(选填)

    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南街农水巷18

    联系电话(选填)

    7814517

    服务表格(选填)

    相对人可在政府窗口领取需要填写表格

     

    监督电话(选填)

    甘洛县水务局:7812573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水务局或games28365365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水务局或games2836536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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