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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洛县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服务指南

    www.ganluo.gov.cn  2015-01-15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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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洛县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服务指南

    项目名称: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审批服务部门

    甘洛县公安局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申报材料

     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二)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三)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四)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甘洛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申请;

    (二)甘洛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发件。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10

    联系电话

    0834-7817789

    投诉电话

    0834-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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