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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或迁建100千瓦以下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

    www.ganluo.gov.cn  2017-11-08  来源:甘洛县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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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新建或迁建100千瓦以下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

    办理部门

    甘洛县农牧局

    责任处室

    甘洛县农牧局农机管理站

    法律依据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2727日)第十一条:新建或迁移农村机电提灌站,装机容量小于100千瓦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审批

    申报条件

    (一)新建或迁移提灌站选址符合当地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符合农业部关于建设农村机电提灌站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具备建设提灌站的水源、电力、灌溉面积和建设资金保障。

     

    相关表格

    此项无表格。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甘洛县团结南街231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电话】0834 - 78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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