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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核发、变更异动许可

    www.ganluo.gov.cn  2017-12-04  来源:甘洛县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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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核发、变更异动许可

    办理部门

    甘洛县农牧局

    责任处室

    甘洛县农牧局农机监理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3.《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3年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4.《拖拉机登记规定》(2004年农业部令第43号发布,2010年农业部令第11号修订)

    5.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农业部令第72号发布,2010年农业部令第11号修订)

    申报条件

    (一)牌照核发。辖区范围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应申请登记。初次申领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在申请注册登记前对拖拉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经国务院拖拉机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拖拉机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拖拉机机型,其新机在出厂时经检验获得合格证的,可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二)变更异动。拖拉机机身颜色变更、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更换、发动机更换或因拖拉机因质量问题由制造厂更换整机、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或所有人姓名变更的应申请变更登记;拖拉机转入的,应当申请转移登记。

    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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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甘洛县团结南街231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电话】0834 - 781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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