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环境 |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
凉府发〔2015〕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投资促进工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改革、控风险、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31号)精神,结合凉山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投资促进工作的认识
今年以来,全州高位推动、精准发力,掀起了新一轮招商引资高潮,投资促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推进不平衡、“不严不实”的现象:一是缺乏先进理念引领,开明开放开发意识不强;二是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愿下深水触及体制机制问题;三是执行力不强,没有认识到发展终究要靠实践来检验推动;四是缺乏政务服务环境支撑,项目规划对接、用地、环评、准入“四难”问题突出;五是缺乏政治责任心,不敢担当,不作为,甚至乱作为,以致于部分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到位差、项目落地难、工程推进慢。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破除束缚投资促进工作的思想和体制障碍,要把改进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要切入点,切实抓紧抓好,开创投资促进工作新局面。
二、大力实施选优引强招大战略
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国家西部大开发、国家支持我州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和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政策优势,切实加大精准招商引资力度。做好招商引资规划、强化项目储备、加大对项目策划包装等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确保项目成熟度,全面提升精准招商引资实效。招商引资重点,一是推进“互联网+”和新业态项目招商,二是推进西昌企业换季办公总部基地招商,三是推进实验区战略优势资源开发和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现代物流服务业项目招商,四是推进建筑业和房地产项目招商,五是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和扶贫攻坚项目招商,六是推进康养产业和基础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招商,七是推进新能源产业项目招商,八是推进投融资领域项目招商,九是推进旅游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发项目招商,十是推进高新技术和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招商。
三、规范执行投资促进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各县市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切实予以纠正;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的,可继续执行;有明确执行时限的,可执行到期;未明确执行时限的,要设定政策实施时限。各县市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依据本意见精神,及时制订配套《凉山州精准招商与投资促进优惠办法》的实施细则,确保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四、加大对新引进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本着对当前和长远发展都有利的项目大力支持、对长远发展有利的项目加大支持、对当前和长远发展都不利的项目不支持的原则,对新引进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目录和环保要求的项目,鼓励县市政府在本级财力自求平衡的前提下,以合法合规的方式予以支持。设立州、县市政府投资促进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政府奖励和财政补贴,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州政府建立投资促进激励机制,对引进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创新型项目成效显著的县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财力性激励。
五、加强重点引进项目用地保障
实行省、州重点项目目录管理,优先保障用地,对列入省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年度用地计划除省上配套70%外、由州级配套30%,对列入省重点支持项目的年度用地计划除省上配套30%外、由州级配套70%,由县市政府负责组织供地。按照“保落地、保开工、保当期”原则,开辟“绿色通道”。鼓励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六、降低重点引进项目融资用电等方面成本
对列入重点引进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实行留存电量和直购电优惠政策,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园区实施直购电试点,支持和鼓励产业合作园区和“飞地”园区扩大留存电量实施范围。协调金融机构规范收费,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七、提升各类园区综合承载能力
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土地成熟度和园区承载能力,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建立完善创新研发功能区及成果转化功能集聚区。支持各类投资开发主体以公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投资产业园区建设,参与标准厂房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以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为主体建设专业园中园。支持政府性平台公司以成熟土地、厂房、流动资金等要素入股,与企业合作经营项目。对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创新型项目,平台公司可为企业代建定制厂房,由企业先租后购。采取差别化补偿、奖励等政策,支持引进项目集约节约用地,引导企业建设多层厂房。
八、拓展社会资本投资新领域
州、县市政府要向社会发布市场前景好、富有吸引力的相关改革领域投资项目,形成新的投资热点。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动PPP模式,凡使用财政资金的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优先选用PPP模式,鼓励各类产业基金参与PPP项目合作,综合运用政府资金奖补工具,保障社会资本合理回报。
九、创新投资促进方式
突出对重点地区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的针对性投资促进,加强同当地政府相关经济部门、知名商协会、知名企业联盟等经济协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促进和委托招商。创新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拓展会展招商、小分队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专业招商方式,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分线归口招商、三产次联动招商机制,营造全民招商氛围。将投资促进工作列为综合目标考核重点之一,对县市和州直部门投资促进工作年度考核进入前5名的,给予加分奖励。
十、大力改善投资促进环境
州、县市人民政府实行投资促进“一把手”负责制,建立重点引进项目领导牵头联系促进机制,带头营造重商、亲商、护商的投资环境,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程序,严格清理规范对企业的各类收费项目,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切实履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中的合法合规承诺事项,及时协调处理企业投诉事项,杜绝承诺不兑现、承诺缩水等现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对重点引进项目实行分级建档和个性化服务,推动抓好投资促进项目的督查落实和年度考核。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第三方监督责任,投资促进部门要履行好牵头揽总、统筹协调责任,以优良的投资环境引进落地优质的投资项目。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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