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继续推进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就业扶贫的作用,确保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见效。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九条措施》(川人社发[2016]35号)、《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凉就办[2016]17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继续推进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托底扶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对象
2018年主要对未开发公益性岗位的26个贫困村:具有我县户籍,在劳动年龄内(16—6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经县扶贫移民工作局核实、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户劳动力均可列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下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户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情况下可优先安置。
1.建卡贫困户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指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中,既无劳动力转移就业也无劳动力在家务农的家庭。
2.建卡贫困户中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人员;
3.建卡贫困户中部分丧失劳动力的残疾人员;
4.建卡贫困户中享受低保人员。
二、开发岗位
按照文件精神,将在全县208个贫困村开发1057个公益性岗位。其中,2016年、2017年已在182个贫困村中开发公益性岗位912个。2018年主要对未开发公益性岗位的26个贫困村托底安置14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每户限安置1人,主要用于解决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理员、乡村保洁、保安、护林、道路维护等。贫困村公益性岗位数具体设置情况详见《甘洛县2018年脱贫摘帽村公益性岗位数设置情况表》(附件3)。
三、公益性岗位申报方式、流程和所需资料
(一)公益性岗位申报方式。
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设置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贫困家庭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甘洛县贫困村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批表》(附件1)。
(二)办理流程。
公益性岗位具体经办人员为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员。贫困家庭申请后由驻村第一书记、村委会共同研究决定,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复审,县扶贫移民工作局审核,最后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核定并录入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系统。
(三)所需材料。
确定的设立公益性岗位建卡贫困户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农行卡等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并在所在乡镇或村民委员会领取《甘洛县贫困村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批表》一式3份,村、乡(镇)、就业局各1份。
四、岗位管理
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由乡(镇)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具体审核、管理工作,并具体记录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认定、帮扶、退出等情况。变动情况需及时上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五、待遇及资金的拨付
岗位补贴标准按每人300元/月支付。各乡镇需在每月15日—18日内向就业局提交《甘洛县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人员名单》(附件2),经就业局审核后,由就业局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贫困人员农行卡(存折)上。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省委、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是充分发挥就业扶贫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之一,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贫困家庭公益性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就业扶贫的重点任务来抓,各乡镇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抓布置,抓督促,抓保障。
(二)细化工作安排布置。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经办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于当月4月18日前将《甘洛县贫困村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批表》、《甘洛县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人员名单》上交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甘洛县就业扶贫QQ群:476388070 联系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韩伟;联系电话:7812608)
(三)加强政策保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要按照凉人社函〔2016〕243号、凉财社〔2017〕5号文件的精神,用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做好公益性岗位的资金保障,确保每月按时将资金拨付到个人帐户。
七、其它要求
每个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单设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理员,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主要负责贫困家庭劳动力人员的动态管理、上门入户服务等工作,承担的基本职责是:
1、在本村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2、分类建立本村劳动力人口就业情况基础台帐,适时更新服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3、本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4、了解掌握、收集发布政府开展的各类免费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5、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对象申请,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入户援助;
6、负责参保对象参加社会保障有关服务;
7、负责本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8、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八、法律责任
做好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托底扶贫工作事关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群众关注度较高,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的,除追回所有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
九、本次26个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自4月起执行。
2016年、2017年开发的182个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继续发放,不再新增。需动态更换的,请及时上报就业局。
附件1:《甘洛县贫困村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批表》
附件2:《甘洛县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人员名单》
附件3:《甘洛县2018年贫困村公益性岗位数设置表》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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