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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洛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www.ganluo.gov.cn  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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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城区学校招生行为,确保良好的招生秩序,妥善化解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入学矛盾,根据《games28365365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府办发〔2018〕3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1.城关小学

    计划招生400名。招收县城上到城南桥头以河为界、下到顺河路(含城关粮站)的适龄儿童;政府组织实施的政策性移民搬迁到招生范围内人员子女;招生范围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2.民族小学。

    计划招生200名。招收县城上到顺河路(不含城关粮站)、下到烈士陵园的适龄儿童;政府组织实施的政策性移民搬迁到招生范围内人员子女;招生范围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3.民族寄宿制学校(小学部)。

    计划招生100名。招收县城上到烈士陵园、下到滨河路的适龄儿童;政府组织实施的政策性移民搬迁到招生范围内人员子女;招生范围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4.新市坝镇中心校。

    计划招生150名。招收新市坝镇岩润村、阿加依村、木古足村、比一市村、阿发村5组的适龄儿童。

    5. 新市坝镇附城小学。

    计划招生200名。招收新市坝镇新民村、移民村、依知村1、2、3、4组、临时村(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6.新市坝镇则沟小学。

    计划招生90名。招收新市坝镇则沟村、环山村、鲁格村、约子村、洛洛沟村、候玉普村5、6组的适龄儿童。

    7.新市坝镇柳姑小学。

    计划招生145名。招收新市坝镇柳姑村、甲古村、候玉普村1、2、3、4组、特吉村的适龄儿童。

    8.新市坝镇尔觉小学。

    计划招生50名。招收新市坝镇尔觉村的适龄儿童。

    9.新市坝镇波波坤小学。

    计划招生28名。招收新市坝镇阿发村1、2、3、4组的适龄儿童。

    10.新市坝镇拉尔小学。

    计划招生40名。招收新市坝镇拉尔村、特克村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办法

    凡招生范围内年满7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以户口原件登记时间为准)的儿童,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到指定学校报名。在全部满足年满7周岁儿童入学后尚有空余招生计划数时,可依年龄大小为序,适当放宽至县教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止。最低入学年龄不得低于6周岁半。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顺序。

    各小学具体按以下顺序统一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招录下一顺序学生,若同一顺序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则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该生户籍所在地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小学校就读:

    1.在2018年5月31日以前,取得新市坝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政府组织实施的政策性移民搬迁到招生范围内人员的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3.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于2018年5月31日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购房的适龄儿童。住房为政府公租房、廉租房或拆迁户暂未安置的凭合法手续纳入购房户顺序招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3—26日。

    2.报名地点:

    城区各小学。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期间,家长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报名地点申请初审、登记,并留存复印件:

    1.必须提供项:

    ①户口本;②预防接种证。

    2.选择提供项:

    ①有效购房证明: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房屋但未转户的,需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需公证处公证)、银行转款凭证、近三月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②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止2017年5月1日前取得)、缴税证明(缴税一年以上,时间截止2018年5月1日前);③务工人员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企事业单位用工合同》(用工时间一年以上)及用工企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17年12月1日前开始缴纳的有效);④居住证;⑤政策性移民搬迁户子女由迁出和迁入地的乡镇、村分别出具证明。

    (四)招生名单确定。

    报名期间,各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按报名条件、学位确定招生名单,各校招生名单在本学校门口集中公示,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公示期满,报教科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

    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1.甘洛中学。

    计划招生800名。招收具有新市坝镇户籍的城关小学、新市坝镇附城小学毕业生;随机派位的新市坝镇范围内学校中非新市坝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政府组织实施的政策性移民搬迁到新市坝镇范围内人员的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2.民族中学。

    计划招生802名。招收苏雄寄宿制小学、阿兹觉乡中心校毕业生、大桥乡二坪小学;具有新市坝镇户籍的新市坝镇中心校、民族小学、新市坝镇则沟小学、新市坝镇波波坤小学、新市坝镇拉尔小学毕业生;随机派位的新市坝镇范围内学校中非新市坝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政府组织实施的政策性移民搬迁到新市坝镇范围内人员的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3.民族寄宿制学校。

    计划招生330名。招收民族寄宿制学校(小学部)全部毕业生;具有新市坝镇户籍的新市坝镇柳姑小学、新市坝镇尔觉小学的毕业生;随机派位的新市坝镇范围内学校中非新市坝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政府组织实施的政策性移民搬迁到新市坝镇范围内人员的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顺序。

    各校具体按以下顺序统一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招录下一顺序学生,若同一顺序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则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该生户籍所在地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1.在2018年5月31日以前,在新市坝镇范围内就读并取得新市坝镇户籍的学生。

    2.政府组织的政策性移民搬迁到新市坝镇范围内人员的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3.电脑随机派位的新市坝镇范围内就读的非新市坝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4.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于2018年5月1日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购房的小学毕业生。住房为政府公租房、廉租房或拆迁户暂未安置的凭合法手续纳入购房户顺序招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30日。

    2.报名地点:

    城区各中学校区(甘中、民中、民族寄宿制)。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期间,家长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报名地点申请初审、登记,并留存复印件:

    1.必须提供项:

    ①户口本;②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

    2.选择提供项:

    ①有效购房证明: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房屋但未转户的,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需公证处公证)、银行转款凭证、近三月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②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止2017年5月1日前取得)、缴税证明(缴税一年以上,时间截止2018年5月1日前);③务工人员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企事业单位用工合同》(用工时间一年以上)及用工企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17年12月1日前开始缴纳的有效);④居住证;⑤政策性移民搬迁户子女由迁出和迁入地的乡镇、村分别出具证明。

    (四)招生名单确定。

    报名期间,各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按报名条件、学位确定招生名单,各校招生名单在本学校门口集中公示,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公示期满,报教科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入学通知书。

    电脑随机派位操作办法

    一、依据《games28365365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府办发〔2018〕36号)文件精神,对在新市坝镇范围内学校就读的非新市坝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升入对应的甘洛中学(初中部)、民族中学、民族寄宿制学校(初中部)。

    二、教科局对上报的新市坝镇范围内的各小学毕业生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后,根据甘洛中学(初中部)、民族中学、民族寄宿制学校(初中部)的招生计划,在解决完新市坝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政府组织的政策性移民搬迁户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后,确定并公布各自初中学校的空余学位,进行电脑派位安排新市坝镇范围内学校就读的非新市坝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三、在新市坝镇范围内就读的非新市坝镇户籍小学毕业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到所在小学填写其子女自愿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申请报名表。逾期未填报申请报名表的,不得补报,视为其子女自愿放弃在甘洛中学(初中部)、民族中学、民族寄宿制学校(初中部)就读的机会,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科局,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该生户籍所在地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四、申请电脑派位的学生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全部录取。申请电脑派位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的,实行差额录取。凡未录取到的学生,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该生户籍所在地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五、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子女。

    特别注意:家长、学生所提供的招生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在一所学校申请报名成功后,不得再向其他学校重复申请报名,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在城区学校申请报名的资格。
    本公告由甘洛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34-7817217

    甘洛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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